陕西省高中数学袁芹芹工作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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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教育局  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
西安市教育局  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关于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
各区县教育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直属学校:

为进一步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》和《省教育厅、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》精神,为大力实施名师工程,建设一支业务精湛、结构合理、层次明确、动态管理的教学名师队伍,市教育局、市人社局决定开展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遴选工作,拟设立20个“名师工作室”。现就选拔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遴选范围

全市中小学(仅指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、教师进修学校、职业学校)教师及教学研究机构人员。主要包括:

(一)全国或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;

(二)陕西省特级教师;

(三)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;

(四)正高级教师;

(五)已获得市级骨干教师、市级学科带头人、省级学科带头人的人员(培养对象不在推荐范围)。

 省市名师工作室成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按照省级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名额比例,全市拟遴选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20名,请各区县教育局、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、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和市直属有关单位,按《西安市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遴选推荐名额分配表》(见附件1)(按130%的比例下达)分配的指标差额遴选。

三、推荐条件、办法和程序

(一)推荐条件。按照《西安市教学名师选拔和管理办法》(暂行)(见附件4)的规定执行。

(二)推荐办法。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科目设置确定参评学科。说课答辩、上课内容均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执行,以现场说课、综合素质答辩进行综合评审,具体安排文件稍后下发。

(三)推荐程序。西安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推选程序主要包括个人申报、单位推荐、县级评审、市级审定等五个环节。

 1.个人申报。凡符合条件人员,可根据个人实际和发展愿景,向所在学校(单位)提出申请,填写《西安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审批表》(见附件3)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2.单位推荐。申报人所在学校(单位)依据遴选条件进行审核,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后,报县级教育、人社行政部门审查。直属单位直接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。

  3.区县评审。根据选拔条件和基层单位推荐意见,在被推荐人所在学校(单位)进行民主测评,广泛征求同行和学生意见,填写推荐人选初审意见,并认真审查各县区候选人资格条件,通过评课、赛教、答辩及无记名差额投票等方式,确定向省级推荐的培养人选,并在区县级教育、人社行政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(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)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,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。

  4.市级审定。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名师工作室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,统一组织现场答辩和评审,评审结果按量化积分排序后提交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。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者,确定为“西安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”;并由我局委托有关单位对其进行为期二年的培养。培养期满经考核合格者,由市教育局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授予“西安市中小学教学名师”称号。

四、评选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设立名师工作室是我市推进名师工程、加强骨干教师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。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和动员,切实做好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遴选推荐工作。

(二)精心组织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评选工作实施细则,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活动。

(三)坚持标准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,认真审查资格,坚持公开推荐,公平竞争,公正选拔。要重视推荐人选在实施素质教育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、发挥骨干引领作用方面取得的成果,全面考核,确保遴选出有具有领军作用的优秀人才。

五、材料报送要求

(一)各区县教育局、国际港务区教育局,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和各有关直属学校要分别填写并报送《西安市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遴选推荐人选一览表》(附件2)(一式2份,电子版使用Excel格式制作)。

(二)推荐人选材料:

1.西安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审批表》(附件3)、(用word文档制作,双面打印,一式2份,电子、纸质版同时报送)。

2.推荐人选材料每人一袋(材料袋正面注明区县、申报类别、姓名、学校名称、学段学科及材料目录)。提供学历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、出版论著(封皮、目录、正文)复印件;获奖证书复印件;承担课题的立项、结题证书复印件;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复印件;指导培养青年教师证书、聘书复印件;其它代表认定学科水平的材料(复印件装订成册)。本人2014年—2016年参加的培训证书照片(参训项目应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项目,每张大小应不超过0.5MB)、及本人2016年校本研修工作总结和2017年校研修计划以及现任教年级10节课教案电子版。各区县教育局要对复印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。

   3.报送参评人材料电子版(文件夹以“**(区县)西安市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”命名、评审表以姓名、单位命名)。各区县教育局、国际港务区教育局,各直属学校务必于2017年10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

本通知由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联系人:刘毅  电话:86786593  邮箱:xaszglc@126.com

       

附件:1.西安市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遴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 

2.西安市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遴选推荐人选一览表

3.西安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审批表

     4.西安市中小学教学名师选拔与管理办法(待定稿)

   

 西安市教育局          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7年10月15日

附件1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西安市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遴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单位:人

区(县)

推荐名额

合  计

26

新城区

2

碑林区

3

莲湖区

2

灞桥区

2(含浐灞一中)

未央区

2

雁塔区

3

阎良区

1

临潼区

2

长安区

2

蓝田县

1

周至县

1

鄠邑区

1

高陵县

1

港务区

1

西咸新区

1

直属学校(单位)

1

注:每个直属学校(单位)推荐1名,经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评审后统一参加全市遴选程序。